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宿舍防盗网拆除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天津工业大学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宿舍防盗网拆除改造工程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内部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宿舍防盗网拆除改造工程
二、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196175元。
四、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艺缘活动中心A330室。
六、现场踏勘
1、本项目定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于天津工业大学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2-83955856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环节为非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根据自家单位情况斟酌参与与否。但因缺席踏勘,导致对本项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工业大学艺缘活动中心330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老师
2、联系方式:022-83955856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工业大学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2024年5月28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宿舍防盗网拆除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要求
(一)以采购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为准。
(二)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指定的内容。
(三)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与现场其他施工方的沟通协调等主要措施等主要措施等内容。
(五)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六)施工中所采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和环保规范要求。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七)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八)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采用建经科技软件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1、本项目须填报各分项的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最终投标报价以投标总价为准。
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3、投标价格:
(1)具有标价的投标书和报价汇总表,以及组成工程报价分专业的工程预算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装卸、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书、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现场情况,填写报价,进行投标。
(3)工程投标报价参照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
(4)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可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最新一期)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
5、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施工要求
1、本项目所采用材料设备配件均为国内主流知名品牌,不接受任何非标产品。
2、投标人服务过程中采用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无毒无害。
3、供应商需合理排班,高效施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4、供应商需规范施工过程,强化现场管理,施工不得对校内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施工过程接受校方监督,施工计划和时间需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5、施工过程中,供应商需做好相关物管和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解决,与采购方无关。
工期要求:
1、工期: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30日内完工。
2、保修:自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保修一年。
(四)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五)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垫资施工,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四、磋商程序
(一)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磋商步骤
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无实质性变动,再进行一次报价;有实质性变动,再进行两次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 20分 |
第二部分 技术(80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实施能力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的与本项目内容相类似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2分,最高得10分。按照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 10分 |
2 |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体概述评价 | 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10分; 对项目总体有较深刻认识,表述较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较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能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8分; 对项目总体有基本认识,表述基本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基本先进、具体、有效、成熟,6分; 其他,4分。 | 10分 |
3 |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评价 | 提供项目人员配置表、组织架构图和项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项目组织架构清晰,人员配备合理,施工过程中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有效的,10分; 提供项目人员配置表、组织架构图和项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项目组织架构比较简单或人员配备不足或人员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8分; 只提供项目人员配置表、组织架构图、项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中的一项,所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完整的满足项目需求,6分; 其他,4分。 | 10分 |
4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齐全,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10分;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8分;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一般的:6分; 其他,4分。 | 10分 |
5 | 项目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评价 |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合理,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全面,10分;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较好,保证措施可行性较好,进度违约责任承诺较好,8分; 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一般,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进度违约责任承诺一般,6分; 其他,4分。 | 10分 |
6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 |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10分;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际情况,有较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较正确、清晰,8分; 针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际情况,有基本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基本采用规范,6分; 其他,4分。 | 10分 |
7 | 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评价 | 施工现场节能环保措施合理,切实可行:10分; 施工现场节能环保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8分; 施工现场节能环保措施较合理,可行性一般:6分; 其他,4分。 | 10分 |
8 | 突发事件管理方案评价 | 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10分; 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可行,8分; 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不具体,可实施性基本可行,6分; 其他,4分。 | 10分 |
合计 | 100分 |
(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响应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磋商小组判定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3、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4、围标或陪标的;
5、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6、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7、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更正公告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公告。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送至天津工业大学艺缘活动中心330室。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响应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本项目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两份副本响应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要求的所有实质性资格要求,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技术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9、10。
(3)承诺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7、8。
(4)其他补充文件,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
5、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应分别进行包封密封,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分别夹于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的正本中。
6、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并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在包封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四)其他
1、磋商开始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项目进行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
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项目需求书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招标人。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5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机构,即“天津工业大学”。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关于关联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5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
5. 合格的工程
5.1 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公告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 询问与质疑
7.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7.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 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9. 其他
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
10.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 《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商务要求和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5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公告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公告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招标公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招标采购单位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
15.2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5.3 供应商可对本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4 响应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5.5 每包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15.6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应填写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但不是最终报价。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每个供应商均会获得平等的报价机会,磋商小组将要求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磋商的全部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进行统一集中最终报价。
16.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工程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同一种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6.4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的证明材料。
18. 投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工程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施工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1 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2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0.2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0.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并分别进行包封密封,上述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所有)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响应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
21.2 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1.3 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1.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1.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1.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1.7 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2.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1 采购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3.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4.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E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25. 响应文件的开启
25.1 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5.2 磋商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磋商小组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5.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5.4 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6. 磋商小组
26.1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后勤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6.2 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问。磋商期间,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6.3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
26.4 磋商小组的评标程序:
26.4.1 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4.2 详细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6.4.3 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6.4.4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6.4.5 编写磋商小组意见。磋商小组意见是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7.磋商过程
27.1 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8. 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确定
28.1 在正式磋商之前,采购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8.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合同的范围、实施方案和保修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
28.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8.4 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
(2)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7)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8)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9)围标或陪标的;
(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项工程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工程不是唯一工程投标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工程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4)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5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的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报价分项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调整响应文件中构成重大偏离或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供应商的名次排列。
28.7 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9. 磋商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磋商原则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供应商的磋商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29.2评标方法
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
(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0.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30.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0.4 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F 授予合同
31.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
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31.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
32.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 履约保证金
34.1 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4.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 合同分包
36.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6.2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7.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
一、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天津工业大学(磋商地点: )关于(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元
大写:人民币
二、 工程质量要求及对工程质量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工程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工期要求:
施工地点:
五、 款项支付方式:
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
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合同总值30%的违约金: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
②乙方所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③乙方不能完成工程的。
2、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
①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
②乙方逾期完成工程的。
争议解决方式
因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程质量责任方承担。
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工业大学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工业大学: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分别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1.资质文件
2.技术文件
3.承诺文件
4.其他补充文件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2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面 |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5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工业大学: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项目”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公司 承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企业概况
企业 | 建立日期 | |||||||||||||||
资质等级 | 经营方式 | 企业性质 | ||||||||||||||
批准单位 | 地址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职工 人数 | 人 | 有职称管理人员 | 工人 | |||||||||||||
高工 | 工程师 | 助工 | 技术员 | 4-8级 | 1-3级 | 无级 | ||||||||||
主要 施工 机械 设备 | 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总共率(hw/hp) | 制造国或产地 | 制造年份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8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程质量目标承诺
②施工工期目标
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总体概述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5)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6)安全保证措施
(7)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8)文明施工措施
(9)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10)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11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
......
附件9
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及 建设地点 | 结构 类型 | 建设 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合同 价格 | 达到质量标准 |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项目部成员、任命书
(供应商自行编制,加盖公章)
附件11
本项目投入机械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 生产能力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2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服务要求 | ||||
(二)工期要求 | ||||
(三)付款方式 | ||||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3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 |||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 ||||
序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第二阶段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报价书
致:天津工业大学
根据贵方为项目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
1.报价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磋商总价为
报价元(注明币种)
大写(文字表述)。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签订合同后天(日历日)内竣工并交付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6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采用工料单价投标报价的有关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招标项目要求、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和图纸一起使用。
2.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与合价,应按照现行定额执行。
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4.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条款。
5.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
工程报价表按以下规定提供
1 工程量清单总价汇总表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