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及新学期开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1浏览:330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及新学期开学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26日为假期,2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返校报到,2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以上安排如有调整,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二、离校返乡

  1.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学生离校返程动态,做好信息跟踪随访,确保离校底数清、行程可追踪、抵家有反馈。

  2.学生离校后,下学期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三、寒假期间有关要求

  1.要加强疫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科学防护意识,寒假期间减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健康安全。提醒学生严格落实“家-校”两点一线离校返乡,途中规范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完成相应健康管理。

  2.要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围绕:政治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实习及实践安全、求职安全、心理健康等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并提醒学生假期做到“三远离、三谨防”,即“远离不良网贷、远离裸聊、远离黄赌毒,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谨防一氧化碳中毒和溜冰溺水”,通过案例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作息,保持充足睡眠与规律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学生学会调节情绪压力,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寒假生活。

  3.要做好假期学生动态管理。要掌握每名学生的返家行程,做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每名学生安全到家。并在寒假期间掌握每位学生动向,做到心中有数、风险可控。分管领导、辅导员班导师、研究生导师要保持通信畅通,要掌握学生去向及思想动态,尤其要重点关注存在家庭、就业、学业、心理等方面问题的学生群体。对学生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4.要动态掌握学生思想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1)要在假期与学生保持沟通联系,了解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了解学生家庭有无重大变故和其他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以及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及社会实践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假期思想动态,并将上述方面作为新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座谈会的主要议题。(2)要依托辅导员班导师、研究生导师及学生骨干,采取科学方法关注全体学生的思想动态、情绪状况,全面加强对出现学习、就业、经济等困难学生的心理关注,及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异常情况,持续加强心理疏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严格规范返校开学要求。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及时提醒学生提前安排返校车票等事宜,按时返校上课。按要求及时准确统计每名学生返校情况,认真填写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具体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联系本人或家长,掌握每名学生未返校原因和情况。

  四、学校假期值班电话

  校总值班室电话:  83955050(节假日昼夜)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3951234(昼夜)

  学生处值班室电话:83956666(节假日昼夜)